近年來,雁門口司法所創(chuàng)新“人情訪、重點訪、全面訪”工作方式,抓實社矯對象走訪工作,達到了摸清實情、科學管理、嚴防犯罪的目的。
走訪講“人情”,“親戚”心連心
雁門口司法所以與社矯對象結成“親戚”為出發(fā)點,視走訪為“走親戚”,“低調(diào)”出行,盡可能地“客隨主便”,達到“賓主盡歡”的目的。對于有工作的社矯對象,盡可能選擇他們休息時間進行走訪,保障其正常工作生活;對于處于婚戀期的社矯對象,走訪不開警車,“微服出行”,降低社會影響;對于走訪時,社矯對象家中未成年子女的詢問,要么以“朋友”自居,要么以開展“社會調(diào)查”為由,保護社矯對象家庭權威。在走訪談話中,則以“親戚”式的拉家常方式進行,關心社矯對象的生產(chǎn)、生活、情緒,及時幫助解決他們面臨的各種問題。
走訪抓“重點”,管理有方略
為了盡可能通過走訪掌握實情,在開展走訪前,就必須明確重點,從而有的放矢,精準出擊。一是抓住重點群體。通過日常談心談話等形式及時覺察出家庭有變故、生活有困難、思想有波動、言行有異常的群體,第一時間將其納入走訪范圍。二是抓住走訪重點。結合日常掌握的情況,明確每名社矯對象可能存在的風險隱患,在走訪時予以針對性排查化解。三是及時針對穩(wěn)控。對于走訪中了解的新情況、新問題,不回避、不放縱,能及時解決的及時解決,不能及時解決的,針對性調(diào)整矯正方案和矯正措施,進行跟蹤管理,直到問題徹底消除。
走訪要“全面”,“網(wǎng)絡”才會密
近年來,雁門口司法所常態(tài)化開展重點對象和嚴管對象一月一訪,普管對象三月一訪,并在重大活動、重大節(jié)假日前全面走訪。特別對言行不一、不服從管理的對象,加大走訪頻次,擴大走訪范圍,及時發(fā)現(xiàn)和解決社區(qū)矯正對象在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問題,為他們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幫助,從而有效預防和減少重新犯罪的風險。( 陳金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