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31日,經綠林鎮(zhèn)綜治辦、司法所和派出所調解,該鎮(zhèn)雙橋村一起狼狗咬傷山羊糾紛得到妥善解決,雙方當事人簽訂協議,損害方賠償現金2400元,受損方表示不再追究,彰顯了人民調解的作用。
3月22日,在雙橋村承包養(yǎng)羊扶貧項目的錢場鎮(zhèn)吳嶺村村民張某找到村委會,聲稱其養(yǎng)殖的山羊被本村村民李某的狼狗咬傷一只、失蹤三只,并要求賠償,且賠償金額最低不少于10000元。經村委會現場調查,證實為李某喂養(yǎng)的狼狗撞破家里的護欄跑出去將張某喂養(yǎng)的山羊咬傷,一只羊傷勢過重死亡,同時還有三只羊受驚失蹤。四只羊均為60斤左右。針對該糾紛,村“兩委”對雙方當事人進行了調解,因金額差距過大張某不服調解,遂撥打了報警電話,派出所民警到場進行調解也無果。
3月31日,由鎮(zhèn)綜治辦、司法所、派出所對此案進行了聯合調解,由當事人李某一次性賠償2400元給張某,并現場簽訂調解協議書,雙方當事人不再追究責任。
(廖作祥 陳令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