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經(jīng)省人民政府同意,《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實施辦法》(下簡稱《實施辦法》)已印發(fā)全省,7月1日起執(zhí)行。
《實施辦法》分為總則、聯(lián)席會議成員單位和管理機構職責、救助基金籌集、救助基金使用、救助基金管理、法律責任和附則共七章三十八條,是我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的規(guī)范性文件。
《實施辦法》是在原試行辦法的基礎上新修訂的。與試行辦法相比較,《實施辦法》完善了救助基金籌集、使用和管理體制,提升了救助標準、便利度和基金使用效率,是挽救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生命,維護交通事故死亡人員尊嚴的“綠色通道”,是保障基本民生,促進社會公平的基礎性制度安排,也是中國共產(chǎn)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根本宗旨和“以人民為中心”發(fā)展理念的集中體現(xiàn)。(董俊波)